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又未做结业、肄业申请的1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学号 | 姓名 |
71192901023 | 李琳 |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中文系办公室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的,中文系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联系电话:54344874。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