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问: 徐 能 洪 波
理事长: 李莲娣
副理事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敏明 江南春 刘春荣 成 蓉 孙洪林
李 莉 沈习武 张文仲 张立群 张 磊
查建渝 郭 磊 钱晓征 谢仁国
秘书长: 江乃兵
副秘书长: 孙桂华 任 毅
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中文系分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中国语言文学系分会”,简称 “中文系校友会”。
第二条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本会由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校友自愿组成,为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加强校友联谊与合作,藉桃李满天下之人脉,促进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本系发展,扩大本系影响。
第四条 本会接受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办公楼内。
第六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入本会:
1、曾在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过的学生(包括毕业和肄业的专科生、本科生、函授生、夜大学生、研究生、进修生、干训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工;
2、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聘请的国内兼职教授、顾问教授及名誉教授;
(二)赞同并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八条本会设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若干,每届任期三年。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组成。首届会长、副会长等人选由筹备组提名;第二届会长、副会长等人选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提名。
第九条中文系校友会在会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重大决定由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成员以上出席方能召开,重大决定须经常务理事会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常务理事会。
名誉会长:徐中玉 钱谷融
顾 问:(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荣峰 王臻中 吕必松 沙叶新 宋 超 杨定华
陈大康 陈汉元 陈伯海 吴熊和 林在勇 洪本健
高建中 陶本一 赵丽宏 徐 能 巢宗祺 蒋述卓
潘志纯 雷群明 蔺常志
会 长:齐森华 谭 帆
副 会 长:李莲娣(常务)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兴康 王晓玉 毛时安 过传忠 孙 颙 张文仲
洪 波 查建渝 南 帆
秘 书 长:江乃兵 孙桂华 钱 倩 杨海燕 陈毅华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阮光页 严伟俭 李其纲 张建华 张国星 郑 洁
一、学者联谊会
会 长:南 帆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晓明 邓乔彬 许子东 刘大为 朱大可 李昌集 邵敬敏
张 闳 张建永 陈慧芬 吴 炫 吴 俊 金 光 周建忠
夏中义 袁 进 蒋述卓 谢柏梁 潘 红 谭运长 戴 耘
秘书长:张国星
二、教育联谊会
会 长:过传忠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向荣 王丽萍 乔 刚 刘京海 刘堂江 邢继祖 纪筱华
沈 韬 张文质 陆继椿 步根海 何晓文 郑建国 周震和
金志浩 顾苏云 顾朝晶 陶本一 谭 虎
秘书长:郑 洁
三、作家联谊会
会 长:孙 颙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小鹰 刘丽娜 沈乔生 宋 琳 苏 德 李 洱 陈丹燕 周佩红 唐 颖 袁 舫 格 非 徐 芳 彭瑞高 燕 燕 廖增湖
秘书长:李其纲
四、新闻出版联谊会
会 长:王兴康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奎潮 于景明 王为松 王 焰 尹伟中 刘巽达 孙德坚
仲立新 陆闻言 陈如江 陈鸣华 陈保平 邹 亮 宗焕平
郑 蔚 郏宗培 林建法 周均美 宫晓卫 赵昌平 唐仁承
夏志厚 翁世再 钱晓征 雷群明 缪克构
秘书长:阮光页
五、影视传媒联谊会
会 长:王晓玉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平 心 庄临安 冯 乔 白 李 吕宁思 李亦中 李 平
李瑞祥 张 胜 张 雷 张滟滟 阎 华 倪晓明 姚扣根
高 艺 郭熙志 黄一庆 葛文喆 董 卿 潘 昊
管嘉猷 霍 云
秘书长:张建华
六、企业文化联谊会
会 长:洪 波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海涛 王明敏 江南春 刘春荣 成 蓉 孙洪林
池 军 朱 桦 沈习武 花 健 李 莉 张立群
张 磊 陈晓平 赵抗卫 俞 鸣 顾晓鸣 谢仁国
秘书长:严伟俭
七、行政管理联谊会
会 长:毛时安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学东 王鼎华 江 春 朱志诚 李 裴 赵绣雪
杨益萍 邹锡明 哈若蕙 袁自煌 徐建华 徐海鹰
鲁 光 颜建平
秘书长:顾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