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年论文时间安排:
学年论文选题与撰写时间安排在第五、六学期内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第四学期(二下)期末,学生填表选专业,教研室调配专业导师。
2、第五学期(三上),由专业导师进行开题、撰写论文提纲等辅导工作,最终确定论文题目,并提交中文系教务办公室备案。
3、寒假内写出初稿,并交由导师审阅,提出指导意见。
4、开学后继续进行论文修改,并完善论文格式等细节工作。。
5、第六学期(三下)5月中旬,论文最终定稿。
二、学年论文的指导工作:
1、学年论文由专业导师担任指导(参见《中文系文科基地专业导师工作职责(修订稿)》)。
2、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下:
a) 指导或帮助学生确定论文选题,分析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b) 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使用指导;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提纲。
c) 每两周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具体指导。
d) 对所指导的论文写出评阅意见,推荐优秀论文。
三、学年论文的评分:
1、学年论文的评分:
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论文须经3名教师(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评分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论文一般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0%。
2、学年论文的评分标准:
(1)优秀
能在论文课题范围内,较全面地查阅国内外的有关文献,资料详实;能有自己的见解,或在资料方面有新的发现和重大订正;论文内容丰富、结构严谨、文字简洁。
(2)良好
能在论文范围内认真查阅文献,占有较多的可靠资料并运用得当;能在理论或实际问题的分析上有一定深度,或在资料整理方面有一定价值;论文须条理清楚、文字通顺、观点正确。
(3)中等
能查阅与论文有关的基本资料,使用适当;论文观点尚正确,论文基本上达到文从字顺的要求。
(4)及格
能查阅与论文有关的必要资料,使用无重大差错;论文观点无明显错误;论文写作尚能达到原定课题的最低要求。
(5)不及格
论文观点有重大错误;写作能力差;未达到原定课题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