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初,系里发布外请专家讲座费等事项的通知后,运行一学期来,反映出一些问题。经系党政联席会议暑假前专门讨论,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并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1、本系教师邀请外校专家讲座,讲座的对象应主要是中文系师生,讲座地点安排在华东师范大学校园内,受邀讲座人应是海内外在中国语言文学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学人。
2、本系教师邀请外校专家讲座,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送系分管副主任朱国华批准。经批准后举行的讲座,系里在场地、讲座费用等方面提供支持。
3、本系教师邀请外校专家讲座,可自行向社科处申请华东师范大学百场学术讲座支持(学校的资助额度为税前1500元)。
4、中文系对于开设讲座的外校专家给予500元~1500元的讲座费(税前)补助。讲座费补助数额由分管副系主任朱国华按照讲座人的职称、知名程度等条件审批。
提示:若外校专家讲座同时获得华东师范大学百场学术讲座支持1500元(税前)和系里讲座费补助1500元(税前),那外校专家税后实际可得现金2650元;若获得“百场”学术讲座支持1500元(税前)和系里讲座费补助1000元(税前),那外校专家税后实际可得现金2250元。本系教师在支付讲座费时请按照上述税后现金支付。
5、除上述讲座费补助外,为鼓励各教研室与外校专家进行交流,系里另外给予500元招待费报销额度,用于用餐接待。用餐原则上应安排在校内餐厅,餐后凭发票到系里报销(不允许在餐厅挂账,实报实销,500元封顶)。
6、原则上,同一位外校专家,每年来系讲座不超过一场。
7、为避免形成短时期内讲座过度集中带来的“轰炸”效应,系里在审批讲座时,会酌情控制一段时期内的讲座流量。
8、每次讲座之前,我系邀请人必须及时提交讲座信息在中文系网站发布;讲座之后,必须及时提交相关报道给中文系网站发布。并提供讲座签收单。不提供上述信息或报道的,系里不给予资助。
9、我系邀请人对讲座内容(政治是否正确,是否适合公开演讲等)承担审查责任。
特此通知。
中文系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