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做好我系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营建良好学风、系风。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情况
1、国家奖学金: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评成绩排名需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2、上海市奖学金: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需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免费师范生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等级如下:
(1)特等奖,标准5000元;
(2)一等奖,标准3500元;
(3)二等奖,标准2000元;
(4)三等奖,标准1000元;
5、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
6、其他社会类奖学金。(详见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
二、申请条件
1、取得正式学籍,并已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中文系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自学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情况下,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经历者具有优先入选资格。
7、本科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含受院系、学校通报批评以上
处分);
(2)评奖学年有任何一门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如有成绩不及格课程但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以及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的,可向院系提出申请,在班委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的基础上,院系奖助 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定并公示后报学生处,学生处报请学校奖助学金 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可以进入全校奖学金公示名单。
a.上一学年内在省级及以上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竞技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b.有突出科研成果,上一学年内完成并在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有录用通知)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或成功申请到专利的。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者标准》要求者。
8、在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以及宝钢奖学金等奖优性质的社会奖学金同时获得。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3日截止)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即完成注册)学生(不包括一年级新生)都可以提出申请。申请者登录学生管理处(www.xgb.ecnu.edu.cn)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 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进入列表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然后填写有关信息即可。(注意:2014年9月转专业和转系的学生须选择在2013-2014学年中自己的院系和专业,并且年级选择2013级。院系审批的时候,点击“点击奖助信息管理区”的“ 转专业学生奖学金审批 ”进行审批。)
2、排名办法
本专科学生评分由专业必修课成绩和德育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必修课成绩占85%,德育分占15%。专业必修课成绩算法为各专业必修课成绩总分均分,德育分具体评定办法见附件《中文系奖学金德育评定表》。学生实际得分=各专业必修课成绩均分*85%+德育分*15%。评分高低将作为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它奖学金的基本依据之一。
3、审批流程
(1)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在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在系网站上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批。
(2)学校审批。校学生管理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
附件1:《中文系奖学金德育分评定表》
姓名: 学号: 德育评分:
中文系奖学金德育分评定表(2014)
序号 | 德育加分选项 | 评分规则 | 得分 |
竞赛类 | “大夏杯”学术作品竞赛 | 投稿1分,获奖按照奖项额外加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单项奖等同二等奖。可叠加。如组队,获奖后队长额外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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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杰资本大夏杯创业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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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术论坛(计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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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原创文学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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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教师技能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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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上创立项 | 立项结题者加3分。组队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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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基金、教育研习项目立项 | 立项结题者加2分。组队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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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类 (按最高任职算) | 班长/团支书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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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委员、校级系级干事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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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联主席团 校级部长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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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学联部长/社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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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 | 校级加2分,系级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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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优秀学生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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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 | 院系团校(包含校团校) | 参加者1分,优秀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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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入场式 | 参与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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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文之寝室大赛 | 参加者1分,获奖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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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十佳歌手大赛 | 参加者1分,获奖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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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迎新晚会 | 表演者、主持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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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双旦晚会 | 表演者、主持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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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银杏杯 | 参加者1分,入选1分,获奖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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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运动会 | 运动员1分,获奖运动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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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 | 参加者1分,额外加分:校级比赛获冠军3分,亚军2分,季军1分,半决赛以上最佳辩手2分。(允许叠加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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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院系组织的学术讲座 | 每参加一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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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类 | 加入繁星志愿者队 | 持证书者1分。优秀者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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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导工作 | 参加者1分,优秀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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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夏雨诗社)志愿者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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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献血 | 献血者10分,志愿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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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知行杯 | 参与者1分,带队者2分。获奖额外加分:市级优秀5分,校级优秀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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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类 | 校报(含以上)发表文章 | 新闻类1分;文章类3分;可叠加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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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刊发表文章 | 系刊人1分;非系刊部人2分,叠加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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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文章 | 核心8分,普通4分,可叠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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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获得各类其他奖项 | 市级5分,校级优秀3分(一等奖),任职奖励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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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原创文学大赛缺席 | 扣3分,请假批准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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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参加讲座,团日活动 | 扣1分,请假批准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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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有媒体报道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学校表彰的等情况的可以单独进行申报评分。 |
说明:
1、本次德育学分的评定是参考前一学年的活动,本学期的活动纳入到下次评选。
2、所有活动的观众、组织者、策划者、工作人员皆不额外加分。
3、校外活动一律不计入德育分,团日活动、讲座是必须参加的活动,未参加者要扣分。
4、发表文章和荣誉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征文比赛的获奖者须提供文章及证明。
5、任职类加分须在此岗位任职满一学期。
6、每个人的德育分总分=基本分+德育加分-扣分。基本分为60分,即如果以上项目都没有,那么也有60分基本分。在60分基本分的基础上累加德育加分选项的加分。
7、所有加分需要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