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华东师大中文系硕士生教育管理若干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04        浏览次数:54

今年硕士论文双盲结果出来,有些同学由于成绩不佳,影响到其顺利毕业,难免对中文系的相关工作提出不少质疑、批评甚至投诉。我们尊重同学们提意见的权利,兹统一对所质疑之处择要进行如下两点回应:

一、关于送盲审程序的说明:

论文送盲审,是由学位委员会、督导小组授权与中文系分管研究生教学的朱国华老师具体操作。第一次送审,是送给上海高校之外的、中文学科在全国处于前列的985高校的文学院或中文系,通过他们的院长或系主任具体分发下去,毫无疑问,他们会送给相对应专业的专家。第二次送审,依然是送给上海高校之外的、中文学科在全国处于前列的985高校的文学院或中文系(当然,回避了第一次送审的那些相关学科)。稍有不同的是,我们特别要求对方选择专业方面比较对口、选择学术态度比较严谨的教师。我们这样做,是遵循了学术界的惯例。应该澄清一些我们认为不正确的观念。学术研究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如果一种学术观念只是狭小区域的人或极少数人所坚持,而为学术共同体所集体排斥,则要么这种观念是超越时彦、尚未得到主流学界认可的天才观念,要么就可能是错误或不成熟的、至少说是有争议的观念。因为天才是极为罕见的,所以我们不会考虑这种例外情况,我们只能考虑后一种情况。就学术而言,上海并不能成为学术特区,我们的学术成果必须接受学术共同体的检验。而且,正是因为我校地处上海,为了避免人情关系,我们还必须避免将盲审论文送交上海高校。事实上,上海市所组织的社科评奖、课题申报等活动,邀请的大多是外地专家。

我们也认为不能授予各教研室老师建议权,因为这等于废除了盲审制度。但是,考虑到学术观点可能的对立性,各教研室可以具体要求不将论文送到哪些学校或者哪些教授手中。如今学术分工越来越细,不可能存在了解所有学科、所有知识领域的送审者。即便具体到某一个学科内部,也不可能有人能够穷尽其专业领域,即便对该专业领域都很熟悉,就每篇论文而言,也不可能都找到碰巧熟悉其领域的盲审专家。所以,我们只能以二级学科的分类标准进行送审。这里面客观上存在着偶然性偏差,存在着误伤的可能性,存在着运气的成分(也就是相对较差的论文碰巧遇到了对学术要求不严格的评审老师,反之亦然),但是这是程序设计必然会遇到的不足之处,我们在技术上无法做更多的改进。全国的学术盲审制度,基本上都是如此操作,我们也是遵循的惯例。无论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盲审,并不存在有的专业或同学公开打招呼的情形,但是由于我们选送的都是国内中文学科发展比较好的学校,目标比较集中,不排除有人私下里到处打招呼,也不排除有些评审专家违反学术道德,私下通风报信。这在任何形式的评审中均不乏其例。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对此无法避免。但我们这方面还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举报。

最后我们要指出,我们的制度设计尽管存在着问题,但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可以改进的,比如我们从第二次送盲审的时候,就特别要求相关兄弟院系寻找学术态度更严谨的专家,但是有的问题是程序设计本身所无法解决的,比如专家一定程度的学术主观性。但任何程序设计都不能解决偶然性的问题,因为往大处说,偶然性植根于我们人类生存本身。我们应该尊重程序正义,这是非个人化的,是获得学位分委会与中文系研究生督导小组集体认可的设计。另一方面,我们还是应该侧重指出,根据老师们的反应,在盲审过程中被专家们认为不合格的论文,绝大部分确实是有问题的。误伤的概率是比较低的。

二、关于评审论文是否准予通过的说明:

上学期,在朱国华老师主持的研究生督导小组会议上,因为有教育部倒查百分之五的硕士论文的决定,督导小组的老师们一致认为要加强对201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质量管理。具体落实的措施首先是将中文系硕士论文送外地高校盲审时间提前到3月底(具体落实为326日);其次,认定单项专家评阅书盲审成绩为3C以上为不合格。此处需做重点说明:按照学校的要求,盲审有D的论文视为不合格。我们认为,鉴于华东师大中文学科在全国综合排名为第6-8位,所以对研究生论文的要求理应比学校要求更高,所以认为单项专家评阅书成绩有3C(含3C)的论文属于学术质量不过关,需要重新加以审核。需要指出,这一点在全系会议上宣示过,在发送给全系教师的电子邮件中也有涉及。我们当初之所以没有向全体硕士研究生以任何明确的方式做交代,乃是因为我们相信,写好硕士论文是硕士生的分内任务,是三年硕士生学习生活最高使命,不应该我们提高要求就随之认真写作,不提高要求就敷衍了事。当然,我们仍然愿意接受批评,承认未及早向全体研究生做出交代,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过失。事实上我们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个因素,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并没有机械地严格执行盲审成绩3C即延缓答辩的当初规定。可以说,我们对此事处理极其谨慎。具体过程如下:

本学期326日将中文系硕士论文送相关学校盲审,成绩回来之后,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一些同学的两个盲审成绩,一个是AB,另一个则出现了D,对于这类情况,导师们提出异议,中文系为了公平起见,立即送这一批论文再次盲审,并且向老师和学生说明,如果第三次盲审的成绩再次出现D3C,将不能参加答辩,论文予以延期;二是另一些同学论文的盲审成绩出现出3C(含3C)以上,对于这类同学,罗岗老师和朱国华老师特别主持召开了中文学科学位分委会和研究生督导小组联席会议,在会议上决定,盲审成绩3C(含3C)以上论文可以不送盲审直接提交答辩,但这类论文将在学位分委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时予以重点讨论;如果导师或学生提出要将盲审成绩3C(含3C)以上的论文再次提交盲审,则需要承担如下后果:第三次盲审成绩若还是盲审成绩若还是3C(含3C)以上甚至出现D,则同样不能参加答辩,论文予以延期。中文系第三次盲审成绩出来后,出现如下四种情况:一是原来盲审成绩为D的论文,第三次盲审的成绩是2C(含2C)以下的,对于这类论文,予以答辩;二是原来盲审成绩为D的论文,依然被评为D的,对于这类论文,依据会议决定,应该不予答辩,论文延期;三是原来盲审成绩3C(含3C)以上的论文,第三次盲审的成绩是2C(含2C)以下,予以答辩;四是原来盲审成绩3C(含3C)以上的论文,依然被评为3C(3C)以上甚至被评为D,对于这类论文,依据会议决定,同样应该不予答辩,论文延期。但考虑到这部分同学按照学校的标准——即盲审成绩3C以上(含3C),也是可以答辩的——因此同意这部分同学提交论文答辩;但按照中文系原来确立的标准——即第三次盲审成绩若还是3C(含3C)甚至出现D,则论文予以延期——这部分同学的论文其实是不合格的,所以希望答辩委员会在答辩时可以考虑准予这类学生毕业,但暂缓授予硕士学位。528号,罗岗老师主持了学位分委会会议,并邀请了研究生院的李海生处长,中文系党委书记余佳老师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李海生老师对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的解释、余佳书记对程序问题的建言,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投票,有少数几位同学未能获得通过,需要说明的是,这几位未获通过的,基本上成绩都是有D的。

最后,我们的工作做得确实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确实应该将我们对于硕士论文的学术要求更早、更广泛、更明确地布告所有同学,我们愿意再次真诚地表示歉意。我们会认真总结、反思今年出现的问题,力争完善中文系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制度建设。同时,我们借此契机,也想通知所有未毕业的硕士生,我们计划明年将继续推行今年执行的标准,即我们会将硕士学位论文送给外地具有较好中文学科基础的高水平大学盲审,我们仍然会要求他们严格把关。从明年开始,凡是单项专家评阅书成绩有3C(含3C)以上的,明年不再会开会讨论,也不接受导师的申诉,直接令其延期。当然,我们也会在给评审专家的信函中指出,对我们的研究生而言,3C以上即视为不合格。此事已经获得学位分委会的一致通过,应该已经获得合法性。但为更慎重其事,我们会在教授会议上讨论此事,如获通过,此项计划我们将会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