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2014年我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报送及确认名册
我校已于日前将本年度本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名册和电子文档(包括学生姓名、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身份证号、申请学科)以及统计表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学校预约并完成拍照(4月2日至3日)
我校拍照安排如下:
中山北路校区
时间:4月2日(周三)上午9:00——下午16:00
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闵行校区:
时间:4月3日(周四)上午9:00——下午16:00
地点:闵行校区学生之家C区舞厅
因今年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是采取电子文档形式,请每位同学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并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和拍摄照片的费用(¥20元/人),当场缴付。
如有个别同学因故无法当天拍照,须按照正常程序,于4月8日至4月9日期间携带好个人身份证自行前往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普陀区枣阳路108号普陀少年城1405室)补拍。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逾期将不再安排补拍。未拍照的同学将无法进行网上申请步骤,将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三、申请人网上申请(4月21日至30日)
1.
备注: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网上信息登记表”不能再修改,故在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核对好后请务必提交)。网上报名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或和本人提供证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2.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即可下载打印网上发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格检查表》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备注:有关体检的时间、地点和医院在《体格检查表》上会详细注明,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4月22日至5月20日)
申请人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后(表上应有统一拍摄的数码照片,才能打印, A4纸正反面打印),应在4月22日至5月20日期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申请人体检后,无须领取体检表,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递送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务必保留体检发票,以备查询。
请注意:体检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申请人自行安排空腹体检,未按时完成体检,后果自负。体检费用请参照医院要求。申请幼教的同学将依据增检的项目增加费用。
五、学校受理并审核材料(毕业生离校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每位申请人共有5张申请材料(其中普通话证书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即可),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表上应有统一拍摄的数码照片,才能打印,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名,A4纸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必须盖校学工部公章后上交,A4打印);
(3)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
(4) 《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的申请者,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复印件(注:《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
(5)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
备注:(1)五份申请材料请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2)每份材料严格要求使用订书钉装订,切勿使用回形针装订
2、各院系按要求和顺序收齐全部申请材料,按学号顺序排好,交至校就业中心核查。
六、查询并领取证书
1.申请人可于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交完整材料的申请人,最晚可于8月23-27日将相关完整申请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补交到延安西路900号305室,逾期不再办理。
教师资格证书咨询电话: 62523036
学校就业咨询服务中心: 62233241 54342615
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
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