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华东师范大学“二十一世纪人才学院”成立于1994年,在国内较早利用“精品模式”培养优秀大学生。它是校团委联合多个部门搭建的学校跨学段、跨学科、多维度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统一平台。它以自主性、开放性、实践性的多样化课程为载体,协同与时俱进的管理模式,不断探索精英培养之道,积极改革创新,力求培养时代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十八年来,“二十一世纪人才学院”集中综合性大学的优势,结合学校、社会等多方面资源,对在校本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二年级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其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成为服务青年成材的有效载体。
近日,人才学院第十九期的学员招生工作全面启动,本次招生将在两个校区同时展开,各院、系(所)应积极做好第十九期“二十一世纪人才学院”招生的宣传、组织工作,选送优秀大学生加入本期人才学院。
一、招生对象
1、二、三年级本科生;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学习优良、能力突出、积极上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连续两年以上获校级(含)以上各类科研、创业等基金支持者(团体作品一般要求第一作者);
(2)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团体作品一般要求排序在前三位的作者);
(3)校级各类竞赛一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团体作品一般要求第一作者);
(4)学生党员,“选苗育苗”工程中的优先培养对象;
(5)连续获校专业一、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者;
(6)校、院(系)主要团学干部;
(7)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获校级(含)以上荣誉者(如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志愿者工作,表现突出者;如积极进行科研发明、写作著述,获市级、国家级专利,著作出版者;如意志品质出色,道德风尚突出,获“自强之星”、“感动校园人物”等称号者)。
二、招生人数
第十九期人才学院正式学员总数60人左右。
三、招生办法
1、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院、系(所)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形式提出申请。
2、自我推荐的学生,须由本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二十一世纪人才学院”学员申请表》(附件1)并附本人申请、获奖证明复印件、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其他说明性文字。11月23日前将学员申请表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102室,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中心602室。
3、经院、系(所)推荐的学生,须根据各院、系(所)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原则上每个院、系(所)推荐学生人数不超过院、系(所)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经院、系(所)审核符合招生条件者,由本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二十一世纪人才学院”学员推荐表》(附件2)并附本人申请、获奖证明复印件、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其他说明性文字。11月20日前将纸张、电子版交给学院相关老师。
4、校团委将于11月29、30日在两校区分别举办第十九期人才学院招生宣讲会,各院系申请学生须参加宣讲会,经招生小组各轮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于12月初采取多种方式向全校公布。
学生之家B区106室(闵行校区)
大学生中心602室(中山北路校区)
华东师范大学二十一世纪人才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