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华东师大中文系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类奖学金等。
2、本《办法》依据《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以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制订。
3、本《办法》基本指导思想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中文系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中文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制订和实施。评审委员会由中文系、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主任、本科生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中文系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按时注册报到。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合格者。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者标准》要求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5、积极参加班团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6、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7、各奖学金设置的其它参评条件。
四、奖学金推荐人选的确定
1、中文系本科生奖学金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
2、综合排名办法:综合排名成绩由课程成绩、科学素养成绩和德育素养成绩三部分累加组成:
A、课程成绩指该生在本学年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限制选修课,通识必修课)加权平均绩点乘以25。(注:重修课程成绩不计入。)
B、科学素养成绩和德育素养成绩计算见第五则科学素养成绩和德育素养成绩计算方法。
C、学生综合排名成绩=课程成绩×0.8+科学素养成绩×0.1+学生德育素养成绩×0.1。【注:科学素养成绩与学生德育素养成绩换算后,两者分数累加最高不得超过20分(含)。】
3、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能达奖学金等互相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和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分众奖学金同国家励志奖学金处理办法。
4、对由学校公派到校外交流学习仅一学期的学生,按照正常评选程序申请和评选。对由学校公派到校外交流学习两学期及以上的学生,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选。
5、交流生成绩的计算办法:
交流生在境外修读全部专业课程4门以上(含4门),专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F=(专业课加权平均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成绩×学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课程总学分)。
交流生在境外修读全部专业课程3门以内(含3门),其交流成绩能转换成对应专业课程的先进行转换,剩余课程不纳入推免成绩计算,转换后仍然有空缺课程的,空缺课程按照绩点计算单位的平均绩点计算。
交流生在境内修读全部专业课5门以上(含5门),专业课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F=(专业课加权平均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成绩×学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课程总学分)。
交流生在境内修读全部专业课4门以内(含4门),其交流成绩能转换成对应专业课的先进行转换,剩余课程不纳入推免成绩计算,转换后仍然有空缺课程的,空缺课程按照绩点计算单位的平均绩点计算。
交流成绩如为等级成绩,按照交流学校等级对应分数段的均分计算(例如,某校定义A等对应91-95分,则我系推免成绩按照92.5分录入)。等级对应分数段情况需交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因台湾地区评价标准与我校有比较明显区别,其交流成绩按照原始成绩×0.95计算。
五、科学素养成绩和德育素养成绩计算方法
表一:科学素养成绩计算表
序号 | 内容 | 评分规则 | 附注 | |
科研 | 国家级 | 挑战杯,英语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计算机大赛等 | 团队负责人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队员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6分。 | 队员参加不同项目,只计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分,不累加。 非团体竞赛项目获奖者,则参考团队负责人加分标准计算。 |
省市级 | 挑战杯,英语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计算机大赛、创青春创业大赛、原创文学大赛等 | 团队负责人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胜奖或入围奖2分;队员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或入围奖1.5分。 | ||
学校级 | 大夏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 | 团队负责人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队员一等奖4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5分,优胜奖1分 | ||
院系级 | 学术论坛等 |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其余不计分。 | ||
科研 立项 | 国家级 | 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 | 团队负责人10分,队员7分 | 队员参加不同项目,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
上海市 | 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 | 团队负责人9分,队员6分 | ||
校级 | 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 | 团队负责人7分,队员4分 | ||
科研 | 发表类 | 权威级刊物 | 40分 | 发表为正刊,文学刊物根据刊物级别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
CSSCI来源类刊物(含集刊) | 30分 | |||
CSSCI来源类刊物扩展版(含集刊) | 20分 | |||
普通省级学术论文 | 5分 | |||
文学刊物 | 1-30分,详见备注。 | |||
校报、系刊 | 1分 | |||
课程奖励分 | 绩点4.0及以上 | 1.5分 | 不包含已计入课程加权平均绩点的课程 | |
绩点3.7(含)-4.0 | 1分 |
备注:文学作品特级期刊《收获》《人民文学》每篇加30分,《上海文学》、《当代》、《十月》、《花城》、《诗刊》、《萌芽》、《小说界》、《天涯》、《青年文学》、《此刻》,每篇20分,《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思南文学选刊》每篇15分,《北京文学》(北京)、《作家》(吉林)、《长江文艺》(湖北)、《大家》(云南)、《莽原》(河南)、《延河》(陕西)、《解放军文艺》(军队)、《青春》(南京)、《长城》(河北)、《山花》(贵州)、《芙蓉》(湖南)、《红岩》(重庆)、《西湖》(浙江)、《山东文学》(山东)、《飞天》(甘肃)、《青年作家》(成都)、《福建文学》(福建)、《钟山》(江苏)、《黄河》(山西)、《星星诗刊》(四川)加5分。其它校外正式刊物每篇加2分。
表二:德育素养成绩计算表
序号 | 内容 | 评分规则 | 附注 | |
公益 任职 | 校级 | 主席团、社团联主席团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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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 6分 | |||
院系 | 主席团 | 7分 | ||
部长副部长、系刊主编 | 5分 | |||
学生会干事 | 3分 | |||
班级 | 年级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 5分 | ||
班委成员 | 3分 | |||
其它 | 校级学生社团(含正副职) | 5分 | ||
其他校级学生社团、部干事 | 2分 | |||
公益 服务 | 参与学导工作 | 参与2分,优秀3分。 | 以志愿者服务证书确定项目,志愿者、义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 |
义务献血(仅限校内组织) | 5分 | |||
志愿,义工 | 2分/项目 | |||
荣誉类 | 国家级道德模范、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 | 20分 | ||
省部级道德模范、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 | 10分 | |||
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八红旗手,校优秀党员 | 5分 | |||
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系优秀党员 | 3分 | |||
系优干,社团之星,优秀志愿者等 | 1.5分 | |||
新生文艺汇演、十佳歌手、校运动会、新莘杯体育联赛中华朗诵比赛,教学技能大赛、仲夏诗语诗词比赛等 | 获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服兵役 | 参军入伍 | 20分 | ||
社会 |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国家级) | 团队负责人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胜奖5分;队员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胜奖3分。单项奖等同二等奖。 | 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计。不同项目可以累计。队员只计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分。 | |
“知行杯”大学生社会实践(上海市级) | 团队负责人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优胜奖2分;队员一等奖6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 | |||
优秀寒暑期社会实践(校级) | 最佳项目团队负责人8分,队员6分;优秀项目团队负责人5分,队员3分。 | |||
社会 | 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等 | 自主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小组决定 |
说明 : 1.若获得的重要成果不属于上表所列加分项,则自行在备注栏注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由中文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加分。
2. 科学素养成绩和德育素养成绩加分后,奖学金等级原则上最多只提高一档。例如按照课程成绩排名应获得三等奖者,加上素养成绩后排名不得高于二等奖(含)。
3.符合加分的所有成果应在上一学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期间获得。
4.所有活动的观众、组织者、策划者皆不额外加分。
5.所有加分需提交原始证明材料。
6.任职类加分须在此岗位任职满一学期。
注:院系依照各班级人数比例分配相应奖学金名额,拔尖计划和强基计划倾斜名额则由学校另行下达。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文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2日
华东师大中文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会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