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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国语言文学系(以下简称“中文系”)实际,制定《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细则》。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成立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系主任担任组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古代汉语教研室主任、强基计划学生班主任、教学委员代表、教师代表、本科教学秘书、本科生辅导员组成(附录1)。成立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系主任担任组长,由古代汉语教研室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附录2)。


第二章 转段申请条件

第二条 强基计划学生转段实行申请—考核制。强基计划学生申请参加转段资格考核,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转段工作开始前处分已解除的(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可以提出转段申请,但计入素质类扣分;尚未解除的,不纳入转段范围。

(三)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课(含大类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经典阅读与基本写作、信息化训练,下同)及所有在校已修读课程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无不及格科目。

(四)专业课有四门以上(含四门)未修读,不可申请转段。

(五)通过两次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六)CET-4≥550分或CET-6≥425分(若其他英语考试成绩或其他语种成绩优秀,则由专家小组核定)。

(七)确有古文字学学术专长,且经中文系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可适当降低专业课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限制。

(八)本科毕业后不就业、不考研、不赴国(境)外深造。

(九)身体健康,能够继续深造,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成为研究生的潜质。


第三章 转段考核办法

第三条 中文系转段工作安排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分为转段资格考核阶段和转段接收考核阶段。

第四条转段资格考核阶段的综合排名由专业课成绩(5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40%)、素质类评分(10%)三部分组成。具体细则如下:

(一)专业课成绩计算的范围为前五个学期的专业课。

(二)专业课成绩按原始绩点计算,专业课重修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三)专业课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F=[∑(课程绩点×学分)/学分总数]×25。所缺课程按照绩点计算单位的平均绩点计算。

(四)境外交流生学业成绩计算兼顾校内成绩和交流成绩:

(1)交流生在境外修读全部专业课4门以上(含4门),专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F=(专业课加权平均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成绩×学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课程总学分)。

(2)交流生在境外修读全部专业课3门以内(含3门),其交流成绩能认定成对应专业课程的先进行认定,剩余课程不纳入专业课成绩计算,认定后仍然有空缺课程的,空缺课程按照绩点计算单位的平均绩点计算。

(3)交流成绩如为等级成绩,按照交流学校等级对应分数段的均分计算(例如,某校定义A等对应91-95分,则我系专业课成绩按照92.5分录入)。等级对应分数段情况需交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4)因台湾地区评价标准与我校有比较明显区别,其交流成绩按照原始成绩×0.95计算。

(五)境内交流生学业成绩计算兼顾校内成绩和交流成绩:

(1)交流生在境内修读全部专业课5门以上(含5门),专业课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F=(专业课加权平均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成绩×学分)/(校内专业课总学分+交流课程总学分)。

(2)交流生在境内修读全部专业课4门以内(含4门),其交流成绩能认定成对应专业课的先进行认定,剩余课程不纳入专业课成绩计算,认定后仍然有空缺课程的,空缺课程按照绩点计算单位的平均绩点计算。

(3)交流成绩如为等级成绩,按照交流学校等级对应分数段的均分计算(例如,某校定义A等对应91-95分,则我系专业课成绩按照92.5分录入)。等级对应分数段情况需交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六)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为两次测试的平均成绩。

(七)素质类评分计算办法:

(1)素质类评分项目包括素质加分项目和素质扣分项目。

(2)加分项目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创新创业成果、其他学术成果等,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上述素质类评分项目不纳入加分。

(3)对于基于同一项目符合不同类别加分情况的,中文系将加强对成果之间重复度、创新性的考察,原则上就高计一次,学生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

(4)扣分项目包括在校期间的一些不良表现。

(5)素质类评分基础分为70分,具体评分项目、分值依据《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转段素质类评分标准》施行(附录3)。

第五条 获得转段资格的学生,只能申请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原则上在当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结合本人情况、意愿,及研究生阶段院系和学科的接收条件及招生导师等情况,申请转段进入博士生或硕士生阶段(鼓励转入博士生阶段)深造。确有必要的,可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原有强基计划关键领域范围内进行学科交叉培养。具体接收学科专业方向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本研转段专业对照目录》及相关院系接收细则(如教育部有最新文件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第六条 中文系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转段接收考核阶段与转段资格考核阶段衔接:

(一)获得转段资格且申请转段专业为中文系汉语言文字学的学生,可直接参加中文系转段专业接收考核。获得转段资格且申请转段专业非中文系汉语言文字学的学生,以各专业转段接收细则中的考核方式为准。

(二)中文系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转段接收考核的形式比照中文系研究生推免面试,由中英文自我介绍、专业基础口试和思政考察三部分组成。

(三)专家小组根据学生转段资格考核综合成绩及转段专业接收考核成绩进行集体讨论,并确定拟获得转段资格的人选。


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七条 转段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中文系转段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转段政策和相关文件制定中文系转段工作细则,经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二)符合转段申请条件的学生,应于2025年4月13日前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申请表》(附录4)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工作小组邮箱15601675343@163.com,并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至2022级本科生辅导员赵景玮老师处(原件将在核实后返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工作小组将不再接收。

(三)中文系将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无法获得转段资格。

(四)5月中旬(预计),中文系组织完成转段资格考核,并将拟获得转段资格的学生名单签报本科生院审核。本科生院审核后,将名单报送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认转段资格。

(五)5月下旬(预计),获得转段资格的学生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申请转段接收。

(五)6月上旬(预计),强基计划研究生接收单位组织完成转段接收考核。考核结束后,接收单位与学生完成拟接收结果确认,确认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本科生院备案。

(六)6月中旬(预计),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认转段接收。

(七)9月,研究生院组织确认转段接收的学生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考、拟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程序登记工作。不履行该工作程序者不予正式录取。

(八)未申请转段、未获得转段资格、未获得转段接收资格的学生,视为退出强基计划,不能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但可以就业、考研或赴国(境)外深造,在完成强基计划本科培养方案各项学分修读要求后,以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并申请文学学士学位。

(九)转段工作不设置选拔补录环节。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八条 学生和工作小组、专家小组成员须遵守亲属回避制度:

(一)学生如有亲属为本校教职工并参与转段工作,学生应主动向工作小组报备。

(二)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成员须签署《中文系2022级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承诺书》,确保在工作中无弄虚作假行为,与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之间无亲属关系。

(三)如在转段工作中或结束后发现学生或教职工未遵守亲属回避制度的情况,将追究学生和小组成员责任,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已确认转段接收的强基计划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段接收结果无效:

(一)被确认接收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

(二)不能如期本科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三)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舞弊情形。

(四)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亲属关系,且影响到转段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已确认转段接收的强基计划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转段结果。同时,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国(境)外深造相关材料证明以及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原则上不予受理其延长本科阶段学习年限的申请。

第十一条如在公示期内有学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转段接收资格,则不再补充名额。

第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中文系工作小组所有。未尽事宜,由中文系工作小组研讨决定。如情况较为复杂,工作小组无法裁定的,将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商处。

第十三条 以上工作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中文系本研衔接培养方案

第十四条获得转段接收资格的学生,进入3+1+3学制,并提前选择研究生阶段的意向导师,进入导师相关课题组开展研究。

第十五条获得转段接收资格的学生,应在本科阶段提前修读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中文系鼓励优秀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申请硕博连读。

第十六条中文系提供师资团队、学术交流平台:

(1)以专业骨干教师形成联通本硕阶段的导师团队。

(2)为获得转段接收资格的学生提供科研支持,对已完成的“元化课题”提供专项经费,促进成果发表。

(3)推动校内校外科研机构联动,开展学术实践项目,提升获得转段接收资格的学生的学术能力。



本研衔接转段工作咨询:

1.本科阶段政策咨询:缪老师,左老师(021-54342713,闵行人文楼中文系一楼4135)

2.研究生阶段政策咨询:吴老师(021-54345081,闵行人文楼中文系一楼4135)

3.其他专业转段政策咨询,详询相关院系。









附录1:


中文系2025年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王嘉军

成员

  徐默凡  方笑一  徐燕婷  白于蓝  朱学斌

汤拥华  徐俪成  赵景玮  缪晶晶  左










附录2:


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

王嘉军

组员

白于蓝  刘志基  张再兴  吕志峰  汤志彪 

  刘   许





附录3: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转段素质类评分标准.docx


附录4: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申请表.docx


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本研转段专业对照目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