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请见附件1。
2.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详见下表。
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045100教育 | 01学科教学(语文)普通非全项目 | 非全日制 | 11 | 否 |
045100教育 | 80学科教学(语文)规培专项 | 非全日制 | 1 | 否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01学科教学(语文)普通项目 | 全日制 | 6 | 否 |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1 | 否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3 | 否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 | 否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4 | 否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5 | 否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 | 否 |
0554S1创意写作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1 | 否 |
3.我系不开放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
我系复试时间初步定为2025年3月26日-3月30日,请考生提前一天来校报到,复试地点是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文史哲楼,具体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详细报到及复试安排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进入复试的考生邮箱,请考生保持邮箱畅通,并在收到通知邮件后,需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前,我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3月25日11:00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考生可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相关纸版材料;
(4)其他需要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复试满分为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3)我系还将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第一轮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或方向,将组织第二轮复试。
4.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系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其中非全日制硕士按照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进行复试与排名,全日制硕士按照学科进行复试与排名。
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5.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中文系研究生招生录取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5081
中文系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5085,电子信箱:zhwxbgs@zhwx.ecnu.edu.cn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复试名单(3月19日更新版)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