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科研秘书提交讲座申请表(讲座申请人)
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填写两个表(海外/境外学者请提前一个月)
1. 事先联系办公室预借场地,联系人:吴华叶,闵行中文系4131室,54345083。
2.下载并填写附件1“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申请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
3.同时下载并填写附件2“中文系学术讲座报酬(讲课金)申请表”,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dchen@zhwx.ecnu.edu.cn
(讲座时间地点如有更改,请同时告知社科处及科研秘书,以便及时修改宣传信息。若专家尚未办理大陆银行卡,请务必告知科研秘书签报财务处,申请以现金形式领取酬劳。)
(二)系审核(副系主任文贵良)
由科研秘书打印“中文系学术讲座报酬(讲课金)申请表”,每周三统一汇总后请系领导审核签字。
(三)讲座信息转递(曹姗姗)
系领导签字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进行讲座信息转递:1.申请表复印件递交给系财务室(邵杰)备案,以便后续报销。2.以邮件形式告知申请者资助额度及后续相关工作。3.由科研秘书处理海报和研会微信推送等宣传事宜。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四)讲座宣传与会务准备(吴华叶)
1.制作一体机海报,并提请科研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请讲座申请人审核。
2.上述审核通过后进行微信推送和一体机、系网、教职工微信群宣传。上述工作在收到科研秘书讲座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环保起见,一律采用无纸化宣传)
3.讲座当天安排茶水、投影,讲座开始前半小时全部完成,讲座结束后做好会场收拾工作。
4.讲座签到登记。
(五)讲座期间及会后工作(讲座申请人)
1.自行安排学生录音、拍照和讲座中倒茶水。(设备可自己准备,也可事先向办公室借用)
2.原则上自行安排讲座者接送和用餐事宜,特殊情况可请系办(张潇萌)协助安排用车,但用车费用从讲座资助中扣除,讲座用餐不予资助。
3.原则上自行安排学生听讲,如果有特殊需要和重大活动需要安排学生的,可以向系办公室(张潇萌)申请,由王志老师协调。
4.讲座结束后将讲座通讯稿、照片和录音(若有)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和科研秘书邮箱dchen@zhwx.ecnu.edu.cn。科研秘书存档后将通讯转发系办上网宣传。
(六)讲座结束后财务报销工作(讲座申请人)
1.社科处百场经费报销:
讲座结束后填写“繁荣计划表”(即预算表)并提交到社科处邮箱skc@admin.ecnu.edu.cn,经费将以子项目形式授权给教师,教师登录个人公共数据库办理相关报销事务,或可将项目授权给系财务助理徐兰婷,由其代为报销。
2.中文系经费报销:
讲座结束后,通过邮件、微信或电话通知系财务人员邵杰给专家发放劳务费。系财务人员收到通知后发放专家劳务费,同时给讲座申请人发放一定额度讲座接待劳务费。
注:若成功申请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知名学者学术讲座”,中文系恕不再予以资助,其他流程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