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中文系鼓励、支持教师申办各类学术会议。为方便管理、提高效率,特制订中文系教师申请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一、申请时间
1.每年两次申请,时间分别为6月份、12月份。
2.向中文系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原则上须提前6个月以上;申请国内学术会议资助,原则上须提前3个月以上。
二、申请程序
1.教师从中文系网站下载“中文系教师举办学术会议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发给系科研秘书(陈丹)。
2.中文系党政班子于每年7月、1月审核申请表,决定资助金额。
三、资助额度
1.国际学术会议,根据会议规模提供相应资助,最大资助额度5万元。
2.国内学术会议,根据会议规模提供相应资助,最大资助额度4万元。
3.学术工作坊,最大资助额度1万元。
四、注意事项
1.经费使用须遵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2.系资助经费不含劳务费、讲座费等人员性经费,仅资助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资料费等。
3.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一年向学校国际交流处提交申请并备案。
4.中文系只资助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部分费用,其余费用可向学校申请,或自行解决。
5.每位教师每3年内可申请 1次会议资助和1次学术工作坊资助。
五、提交材料
1.报销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给系行政办公室主任(徐燕婷):(1)会议邀请函;(2)会议申请表;(3)会议论文集;(4)会议通讯录;(5)会议报道。
2.另请提交会议报道电子版,报道将在中文系网站上发布。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六、本办法自2017年4月起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17年3月
系行政办公室主任 徐燕婷 ytxu@zhwx.ecnu.edu.cn
系科研秘书 陈丹 sammie20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