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5名 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学号 | 姓名 |
51142901036 | 崔臻臻 |
51162901059 | 高瑛 |
51162901097 | 宋蓉杰 |
51142901112 | 张和星 |
公告时间: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9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中文系办公室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的,中文系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联系电话:54344874。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