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中文系关于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次数:205

 

 

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要求,中文系现启动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奖学金申报推选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79月-20187月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具体范围参看各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22018年插班进入我校的学生不参加申请。

32017-2018学年两学期均公派校外交流的学生不参加本次申请。

二、参评奖学金项目介绍

奖项名称

金额

(/)

是否可兼得

是否分配名额

说明

国家奖学金

8000

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在评选范围的前10% (如果超出务必提前与资助中心联系确认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上海市奖学金

8000

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在评选范围的前10%(如果超出务必提前与资助中心联系确认是否符合上海市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5000

一等3500

二等2000

三等1000

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特等学生总数的2%,一等学生人数的5%,二等学生总数的10%,三等学生总数的20%.

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

1、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1、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分众奖学金

5000

1、 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优秀学生

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

不定

1、院系核实学生陈述的真实性,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推荐,不限制院系(学部)具体审批名额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遴选候选人,将“创新型社会奖学金”改为具体奖学金名称,届时学校进行公示。

备注: 1、、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由学校统筹。

 

三、申请条件

1具体见以各项奖学金的评审规定和中文系评选办法。

2、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21日截止)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因为开始不清楚自己能获得的奖项,可以同时申请几个)

转专业学生申请时,应选择2017-2018学年就读的年级和实体院系。(如出现无法选择的情况,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 电话62233400 dlwang@admin.ecnu.edu.cn ,邮件务必注明 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21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推选办法

中文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中文系自身情况制定《2017-2018学年中文系本科生奖助学金推选办法》(见中文系网站),中文系将根据该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原则上本科生奖学金不能兼得,在同时满足不同奖学金标准时,将根据学生意愿选择所获奖学金。

3、评选公示

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批。

4、报送材料

获得中文系奖学金推选资格的同学,以下奖项需要927日前将相关表格递交辅导员统一交至系里。需要递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奖项名称

所需材料

备注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请学生填写、院系根据纸质材料检查并汇总。)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表格填写表格

上海市奖学金

1、《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1、请参考《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模板,填写《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中的相关字段。

2、《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今年各单位无需自行打印,资助中心会在108日统一打印,并由申请的学生拿回院系盖章签字,盖章签字后务必在1010日前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请学生填写、院系汇总)

1、汇总表中的内容务必与申请表一致,否则会被退回无法补救。

 

注:本表所列材料均附于附件中。本表未列的奖项暂无需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网上填写申请即可。

    由于填表要求严格,附件中有表格填写要求。

 

5、学校复审及公示。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网上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进行五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6、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设奖单位终审。

 

 

 

附件一:中文系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推选办法

附件一:中文系本科生2017-2018学年奖学金推选办法.docx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rar

附件三:上海市奖学金相关材料

附件三、上海市奖学金相关材料.rar

附件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附件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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