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5名教育硕士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学号 | 姓名 | 51122901091 | 赵永茂 | 51132901023 | 陈颖 | 51132901025 | 窦婧彤 | 51132901029 | 侯启芬 | 51132901033 | 黄轩轩 | 51132901048 | 宋海迪 | 51132901049 | 粟清芳 | 51132901057 | 翁晨 |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中文系办公室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的,中文系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54344874。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