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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采购管理办法201902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次数:5

中文系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文系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华东师范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中文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使用各级经费购置的货物和服务。

1、本办法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类仪器设备和家具,低值品、办公用品、大宗实验耗材,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计算机成品软件,图书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本办法所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咨询、评估、审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软件或电子数据库授权使用,物业管理,校园安保,会展,租赁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等。

2、本办法仅适用于用中文系各项经费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不适用于教师个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采购原则

1、中文系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强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定期集中、汇总采购项目,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2、预算金额达到学校限额及集采目录内的项目,纳入学校统一采购管理范围。预算金额未达到学校限额的项目,由中文系按照该办法执行。

三、审批制度

1、凡使用中文系经费购置的货物或服务,在采购前,必须落实采购经费,并经相关部门讨论批准。

1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采购项目,需报中文系办公室主任批准,并附《采购审批表》(下附)。

2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需报教研室、学会、杂志社、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中文系相关分管领导批准,并附《采购审批表》。

3)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采购项目,需报中文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并附《采购审批表》。

4)三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需依照学校采购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施采购,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采购记录表》,报送中文系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

2、使用个人经费购置的货物或服务,在采购前,必须落实采购经费。教职工个人需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采购的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

3、活动或会议使用的一次性次耗材,如水笔、本子、纸杯、文件袋、速溶咖啡等办公用品,原则上使用该活动或会议专项经费购置。非一次性耗材,如热水壶、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相机等,从系办公室登记借用。

4、采购协议及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依照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1、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主动接受监督。

2、中文系党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学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中文系负责解释。

 

附:

1、《中文系采购审批表》

2、《华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采购记录表》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192

中文系采购审批表.docx

华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采购记录表.docx